S&H表達性治療中心

社企足跡

強制性親職教育Footprint

家庭是一個矛盾的團體,天生具有愛與衝突,家庭提供個人成長的養分,
期待教出出色的孩子,但往往事與願違,壓力於是產生。

近年來受到兒虐、家暴、性侵害、自我傷害、青少年犯罪、吸毒、中輟等比率日漸攀升,特別是數起校園霸凌事件震驚社會,引發各界關注,讓這些多數在菁英教育下被邊緣化的孩子受到注意,閞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而家庭功能重建是政府積極想推展的項目。

根據2020年9月衛福部之統計,至2019年,全國兒少保案件中施虐者的分析發現,全國12862件施虐者施虐因素中【習於體罰或不當管教】佔28%,【負向情緒行為特質】佔16%,【缺乏親職教育知識】佔13%,【親密關係失調】佔8%,【經濟因素】佔6%,其他因素佔16%,,亦即前五項因素佔了71%。 2012年內政部兒童局之統計相對照,兒少保案件中施虐者的分析發現,全國19447件施虐者是父母的或養父母的佔13854人,亦即佔了約71%,施虐因素中【缺乏親職教育】43%,其次是【婚姻失調】佔20%,再者是【貧困】佔了9%,亦即兒少保案件中,父母因缺乏親職教育觀念或方法、婚姻失調、經濟壓力三項佔了造成兒虐事件的72%。回溯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05) 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的分析統計,兒童少年受到虐待的類型以【疏忽】、【虐待】及【不當管教】三類型為最高。該報告也顯現施虐者的身份為受虐者的父母所佔比例超過八成為最高。此份報告也顯示在施虐者的個人因素分析中,以【缺乏親職知能】 佔64.9%為最高,其次為【婚姻狀況】佔44.9%,此外尚有【缺乏支持系統】、【情緒不穩】、【貧困】等因素。前後資料之對照可發現,7年的資料皆顯示,施虐者【缺乏親職知能】是導致兒童及少年受虐的主要原因,其次【婚姻狀況】、【個人因素】及【經濟能力】也都會影響親職教養的功能。由此可見對兒虐行為人加強親職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事。

比對2005年的資料到2019年,發現父母【缺乏親職教育知識】、【親密關係或婚姻關係失調】、【經濟因素】是兒虐事件持續的高風險因子,然而2020年的統計更發現,新增的分類系統中,父母的教育風格中【習於體罰或不當管教】及個人【負向情緒行為特質】更是在諸多因素中更關鍵的高風險因子,表示對兒虐議題的預防與協助除了提父母親職教育知識, 強化婚姻關係,更重要的是協助父母辨識其教養風格及覺察個人負向行為特質對教養角色的影響及在家庭中可能產生的風險。

朱美冠(2012)整理出施虐父母的樣貌,包含身心成熟度不佳、缺乏教養孩子的知識與技巧、對子女有不切實際的期待、孩子本身有特殊的身心狀況、兒時被教養的經驗不佳、家庭支持系統不佳、家庭危機、無法掌握自己的生活現況等,可見減少施虐者本身弱功能的因素在強制親職教育中是很值得注意的重點,若不能協助施虐者一定程度的改善個人狀態,要進一步學習有效親職技巧,父母的身心恐怕也無法承受,學習效果將很有限。

劉美淑(1996)探討施虐父母的壓力源與壓力因應方式,發現受訪的四位受虐父母認為對孩子施虐是因為A.沒有其他可選擇的管教方式,B.無法控制情緒,C.認為打很有效,另外對虐待的看法發現,受訪者以嚴重身體傷害及父母管教動機為主要的判斷標準;認為父母的管教動機也是重要的參考指標,受訪者認為以管教為出發點的處罰不應列為虐待。受訪者在定義「虐待」時,最困難的是區分「管教」與「虐待」。顯然在進入裁判兒童虐待之時,以管教之心出發,但不知輕重為何的父母將感到被冤枉或誤會,可能懷著受傷的心進入強制親教育中。

部份也有家暴史的家長情緒充滿憤怒,對他人有高控制性,經常對教養過當的傷害歸因為外在因素,對法律界限及自我覺察知覺很低,王行,鄭玉英(2001)強調「強制性親職教育」工作關係建立的特性與重要性。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的對象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施虐父母或兒童之主要照顧者,在東方人強調家庭的隱私與父母的管教權雙重價值環繞下,更強化了施虐父母的非自願性案主的屬性。因此,與非自願性案主工作時,關係建立非常重要。因此不同的家長背景同時進入強親,需要不同的進入模式。

而針對一般親職教育之父母,其中兒少性剝屑家庭及協助可能與其他議題有些不同,研究發現這些家庭多有貧困、經濟能力不佳、視性產業為解決方式之一、家庭缺乏溫暖等議題,且發生之兒少年齡九成為青少女,即使安置後返家可能仍有極高比例無法取得家中的溫暖,而孩子也可能成年,故轉而進入新的人際圈,快速進入親密關係、或因生活及高收益,再度進入性工作,對兒少之身心影響非常大,因此進行兒少性剝削父母的親職教育,將與其他父母不同,而更重視性剝削對孩子身心發展的衝擊與影響,以及法律的界限。

禾心心理諮商所自105年承接臺南巿親職教育輔導服務方案,由於許多父母或兒虐行為人以受罰的狀態來談,本身缺乏來談的動機,來談之參與度亦不高,本中心親職教育團隊中之師資擅長以表達性的媒材,如遊戲互動、沙遊、藝術、繪畫、戲劇、音樂、園藝、繪本等方式啟發當事人的參與度,並示範如何在家庭或互動中與孩子相處的方式,過去五年陪伴436位實際來談的家長,發現家長的接受度高,也增加了來談及改變的意願。因此第六年的親職教育工作規畫除了參考以上分析及過去執行之經驗,持續提供父母需要的知識性親職教育教養觀念,將更重視行為人對自身教養風格及自身負向情緒的覺察與管理為重點。以「遊戲模式促進親子關係」為基調的表達性治療概念,將之簡化應用於促進父母或照顧者,促進其學習適當的自我調適方法,對孩子的發展及教養策略有足夠的認知,以重塑其與孩子之間信任感、安全感、對環境的控制感,正向自尊及友善的人際互動關係的發展。